|
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的学习体会
当前,全党和全国上下正在掀起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潮。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不断进取,努力开拓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作为职能部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是现阶段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面临的重点课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的重大任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要求。重视和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正确认识宗教的社会功能,把握宗教的社会作用,对于帮助我们做好宗教工作,坚持正确的原则和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宗教社会功能的两重性
宗教不仅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实体。简单地说,宗教既是虚的,又是实的,说它是虚的,是因为它所崇拜的"主"、"神"都是至高无上,虚无飘渺的,既看不见又摸不着。说它是实的,是因为各种宗教教派和大量信教群众就在我们周围,无论是伟大的科学家,还是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如爱因斯坦和美国总统,他们都是虔诚的教徒,他们的宗教活动是那样庄重而又神秘。宗教之所以能长期持久地生存和发展,就在于它具有一种人们特殊需要的功能。这种功能,大致上可概括为三个不同的层次结构,即宗教实体性的具体功能,宗教神圣性的基本功能和宗教世俗性的一般功能。正确认识这些功能的二重性甚至多重性,对于帮助我们积极发挥宗教的社会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性。
宗教实体性包括宗教组织、宗教礼仪、宗教器物三大要素。这三大要素共同承担着宗教实体性的具体功能。如宗教组织的构架功能、神职人员的支持功能、信教群众的基础功能使宗教组织成为其发挥作用的依托。而宗教礼仪则是各宗教体系按照各自的信条和教义以及形成的传统方式,进行各种宗教崇拜活动。由于各种宗教仪式都借助符号代替的象征手段构成一套严格规定的程式,以显示宗教的庄严性和神圣性,并在人们心理上造成极为庄严肃穆的宗教气氛,培植宗教感情和信仰理智,使宗教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宗教器物是宗教实体的物化标记。仅有宗教组织和宗教礼仪还无法完成宗教活动,而必须有宗教场所(如寺庙、教堂)和神像、法器、圣物等,三者互相联系又缺一不可。宗教实体性的具体功能主要是由三大构成因素的功能发挥而实现。而这三大要素的功能都有其多重性,如宗教礼仪功能,既是对超自然体和超人间的力量加以尊教崇拜,把人们引向神秘与虚无,给人以消极的影响。同时又有成仙、得道、传经的宣传,给人以现世中的仁慈、博爱、行善、死后升入天国、超度亡灵,来世幸福的向往,使人有追求的目标,又是一种积极的影响。
宗教神圣性的基本功能,是由宗教信奉对象的意象和形象化解出来的,以其特殊的方式来实现,基本可以概括为五大功能。即社会认同功能、群众整合功能、行为规范功能、心理消解功能和情操美育功能。在这五大功能中,都具有两重性或多重性,如行为规范功能,由于宗教伦理道德的滞后性,在社会文化迅速发展的今天,两者难免会产生尖锐的对立,一方面要求宗教道德至高无上,另一方面又要求贴近社会,贴近生活。因此,其行为规范既有保守和消极的一面,也有上进和积极的一面。
宗教世俗性的一般功能,是宗教在世俗社会中的影响力,它主要包括经济功能、政治功能、文化功能。宗教的经济功能主要指宗教经济的消费与积累,对宗教机体活动力的发挥通过良性运转而起的重大作用。宗教的政治功能主要是指宗教通过参与国家政权管理、民族事务、阶级斗争和政党活动体现出来。宗教的文化功能则是通过教育、文化艺术和生活习俗来体现。这些功能的发挥,可直接影响到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既有正面的效应,也有负面的效应。
二、坚持以科学的方法认识宗教的社会功能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宗教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又属上层建筑,宗教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非决定性的,是处于第二位的。但是,否认和忽略宗教对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也是完全错误的。从宗教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看,其在社会历史进程中产生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互相适应时,则促进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时,则阻碍社会的发展。作为社会的统治力量,必须对宗教的社会功能进行科学分析,对宗教的社会作用作出正确的评估,才能制定出合理的宗教政策,利用宗教社会功能中的正面作用,克服其负面影响,使宗教成为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重要力量。
马克思、恩格斯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性,对宗教的社会作用未能作出全面的诠释,但在对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方面,仍有很多精辟的论述。一方面,他们认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是基于对宗教本质认识而提出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力量的形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们往往只是强调"宗教是鸦片"的一方面,从而忽视宗教是"现实的反映"的另一方面。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往往借助宗教加强其政治统治,而利用宗教作为控制人民的精神工具。但是也应看到,被压迫群众为了摆脱苦难,推翻统治者,也经常以宗教作掩护或号召进行反抗。如我国历史上汉朝的张角利用"太平道"、"五斗米道"发动的农民起义,十七世纪德国的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近代的"白莲教"运动等。而当他们无法摆脱这种剥削或压迫后,又只能回到宗教中寻求解脱。列宁在推翻沙皇俄国建立社会主义后,实行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由于对宗教的社会功能缺乏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未能准确地把握宗教的社会作用,影响和制约了苏共宗教政策的全面制定和落实,以致没有很好地解决民族宗教问题。苏联的解体,虽然不能说宗教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也不能说与宗教毫无关系,"神圣同盟"导致波兰解体,就是很好的例证。
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三代领导对宗教问题历来十分重视,毛泽东同志在他的光辉著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就十分鲜明地指出:神权观念的破除,"乃是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胜利以后自然而然的结果"。"菩萨是农民自己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须别人过早地代庖,共产党对于这些东西的宣传政策应当是'引而不发,跃如也'。菩萨要农民自己去丢,烈女祠、节孝坊要农民自己去拆毁,别人代庖是不对的"。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认真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十分慎重地处理各种宗教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文革"十年中,由于阶级斗争扩大化,党的宗教政策被践踏,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无法得到保证,导致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无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制定了正确的宗教政策,中发(1982)19号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总结了正反两方面教训,把党的宗教政策进一步系统化。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对宗教十分重视,1993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宗教问题上我也想强调三句话,一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江泽民同志的这一论述,正是基于对宗教社会功能的正确分析作出的科学结论。
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既是党的宗教政策的要求,也是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的共同任务,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协调一致,才能保证实现。
(一)执政党的宗教政策,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主导方面。"积极引导"必须建立在对宗教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基础上。如果违背了宗教的客观规律,凭着主观意志和个人好恶去对待宗教问题,态度越"积极",犯的错误就会越大。为了认识宗教的发展规律,一是要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宗教理论,特别是全面准确地理解经典作家的论述。二是要深入了解国情,了解宗教在我国的历史与现状。三是吸取宗教问题上正反两方面的教训,借鉴历史经验。四是提高宗教干部的知识水平,缺乏宗教专业知识的干部,是难以做好"积极引导"工作的。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就是要诚挚热心地帮助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找准自己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位置,发挥其特有的优势,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求同存异,正确对待各种矛盾和分歧,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需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宗教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相适应"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符合这一过程的规律,只有及时把握这一进程,主动开展工作才能情况明,决心大、方法对。要防患于未然,努力把各种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宗教工作部门要善于引导宗教界人士充分意识到自己的重大责任。宗教界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信教群众,影响宗教的发展。第一,宗教界应发扬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传统。任何一个社会的宗教,都必须服从并服务于它所处的国家的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这是社会发展规律所决定的。宗教极端分子企图将宗教置于国家政权之上,超越国家法律,甚至和国外敌对势力遥相呼应,危害国家安全,这是决不允许的,也是注定要失败的。宗教发展的历史表明,各种宗教之所以能够流传并得到发展,正是因为宗教自身能不断更新,自觉地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这与各种宗教教义的爱国守法核心思想也是分不开的。如佛教的"庄严国土、利乐有情"、道教的"济世利人,护国爱民'、伊斯兰教的"爱国是伊玛尼的一部分"、天主教的"爱国爱教都是天主的诫命",基督教强调的"一个好基督徒应该是一个好公民、爱自己的祖国是一个基督徒的本分"等,都是各种宗教贯彻的坚定不移的原则。第二,面向现实,面向社会,造福人类。受中国传统人文主义的影响,我国各大宗教都主张现世和来世的统一,更加注重现世的努力,造福社会,体现了积极入世意识和入世精神。宗教的入世主张,促使教徒以自己的行动,积极参加国家建设,投身于社会生活,为社会广作善事,为国为民作贡献。第三,努力挖掘宗教思想文化中的精华,提高自身的素质,使宗教向高层次发展。宗教思想文化博大精深,但也需要用现代社会的视角重新加以审视,吸取精华,剔除糟粕,只有通过加强宗教神学思想建设、弘扬宗教文化的优秀部分,才能不断提高宗教的伦理水平。
(三)反对、抵制、打击迷信和邪教是政府工作部门和宗教界的共同任务。迷信和邪教既不容于社会,也不容于宗教。近年来,政府工作部门对迷信和邪教进行了有力的打击。如对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法轮功"进行了坚决取缔和打击。对一些为祸宗教的异端邪说,也采取了发现苗头,及时处置的得力措施,宗教界的一些领袖人物和教职人员也作出了种种努力,反对、抵制迷信和邪教的影响,提高宗教的文化品位,发挥宗教文化道德教化的功能。当前,神学思想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淡化宗教中与社会主义不相适应的内容,引申有益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部分。挖掘宗教自身伦理道德中含有积极意义的部分,引导信教群众面对现实,面对社会,服务社会。积极抵制各种迷信和邪教,使那些奉行邪教的人,没有市场,尽早被淘汰。同时各宗教要加强教内团结,克服宗教偏见,增强教内的凝聚力,把各种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宗教伦理道德,如行善抑恶、爱人如已、周济贫困、崇尚和平,热爱自然、珍惜生命,推行为广大信教群众的行为准则,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总之,只要我们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宗教政策,切实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团结好宗教界人士,就创造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基本前提;同时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只要坚持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团结、进步,就会使宗教与社会主义很好适应,宗教事业就能健康发展,就会有光明的未来。
中共新建县委统战部部 长:熊全珍
中共新建县委统战部副部长:胡显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