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主办

欢迎来到南昌统一战线网!

 

 

市委统战部开展法治单位

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南昌,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为认真贯彻《法治南昌建设纲要》、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普法办的有关要求,从2009年起,在机关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市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尊重和保障机关干部职工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动统战工作不断发展、实现我市“三大工程”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建设法治南昌,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是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基础上进行的一项长期的法治实践活动,其总体目标为:按照全市“五五”普法要求,坚持在机关全体人员开展普法教育,完成每年普法任务,不断增强机关干部职工法律观念和法制意识;20092015年,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南昌建设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法治单位创建目标;20162020年巩固法治单位建设成果,全面提高统战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具体任务是:

1、着眼于为统战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科学制定法治创建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切实可行;

2、着眼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按照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的要求,全面开展规范行政权力专项活动,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机关各部门的职权,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3、着眼于维护司法公正,在机关干部职工中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想教育,积极推进统战工作规范化建设;

4、着眼于提高机关全体人员法律素质,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5、着眼于推进机关依法治理,以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司法公正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

三、基本要求

建设法治南昌,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要按照“五个坚持、六个不发生”的基本要求,严格标准,循序推进,务求实效。

(一)突出“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立党为公

1、部领导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支持和保证各处室依法行政。

2、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有关统战发展全局和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决策。

3、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4、健全领导干部权力监督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是坚持公正高效

1、切实转变工作职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简便、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2、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认证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通过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合法性认证。

3、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依法报送和备案,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无部门保护主义条款。

4、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正常的机关秩序。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

1、机关内部制度健全,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充分发挥机关工会、团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机关利益的合法权益。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治安防控体系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更加完善,机关管理有序、和谐稳定。

四是坚持诚信守信

1、机关人员整体信用状况良好,机关工作公正、公开,诚信规范。

2、机关人员纳税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及时纳税。

3、切实执行和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机关人员环境保护意识,机关环境良好。

五是坚持学法用法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普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民主法制理念深入人心,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落实国家公务员学法培训制度,执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实行任前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把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列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3、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确保“六个不发生”。

1、不发生领导班子成员重大违规犯罪案件。

2、不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3、不发生因出台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规定导致严重侵犯公民利益,在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4、不发生因违法行政引发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群众性事件或人员死亡事件。

5、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

6、不发生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徇私枉法案件。

四、工作步骤

建设法制南昌,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任务,在工作中要做到扎实有效、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按照“建立机构、制定方案、统一部署,探索创建、全面深化”的工作步骤组织实施。

(一)宣传启动(20094月~6月)。建设法治南昌,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是“五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提出的一项新任务、新要求,要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做到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积极参与,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机关创建工作于20094月正式启动,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启动机关创建活动。

(二)探索创建(20097月~201012月)。不断总结创建工作经验、破解创建工作难题、理清创建工作思路、完善创建工作标准,为在更高层次、更高标准上全面深化创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全面深化(2011年)。按照市委法治南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普法办制定法治南昌、法治县(区)创建指导标准和考评细则,认真做好法治机关创建各项工作,不断促进统战工作的法制化。

五、组织领导

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紧抓不放,务求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党组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此项活动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法治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2、合理安排工作。要注意统筹兼顾、精心谋划、科学安排,突出依法行政这一重点,把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开展活动和推进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创建各项工作,努力提高统战工作法制化水平,推进统战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加强督促检查。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各自自查、活动办检查等方式,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机关活动办要切实把握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现工作不力的,要立即指出,及时纠正。要通过深入细致的督促检查,确保这次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4、坚持常抓不懈。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必须常抓不懈,贯穿于统战工作发展和南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全过程。要加大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把机关法治建设抓出成效。

                                  中共南昌市委统战部

                      

地址:南昌红谷滩行政中心市委大楼北三楼(330038)电话:0791-3885680 传真:0791-3885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