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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部向市委及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的内容: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有关统战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的情况。
2、上级部门或上级领导交办工作的执行情况。
4、本市统一战线工作中带全局性、倾向性、方针政策性的问题。
5、需要市委审批的人事任免。
(二)处、室负责人向部领导请示、汇报的内容:
1、上级有关业务部门布置的重要工作及下发的文(函)件内容。
2、部内拟定的工作及部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执行情况和落实情况。
3、需要部领导审批的文(函)件及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4、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
5、处室发生的重大问题。
6、其他需要请示、汇报的事项。
(三)科员向处室负责人请示、汇报的内容:
1、上级有关业务部门布置的重要工作及下发的文(函)件内容。
2、本处室分工范围的工作及处(室)负责人交办的主要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3、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及有关事项。
4、其他需要请示汇报的事项。
请示汇报原则上不能越级交叉进行,科员向处室负责人请示汇报,处室负责人向分管部领导请示汇报。各级领导一般不越级布置工作。请示汇报要及时,不得拖延。因拖延汇报而造成的工作损失,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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