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主办 欢迎来到南昌统一战线网!中共南昌市委统战部效能建设投诉中心 电话:3885663 电传:3885672

   

财务管理制度

    1、要本着厉行节约、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管好用好行政事业和专项经费。

    2、行政经费的使用,按审批权限,实行“一支笔”审批。各项经费开支凡在5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50元到500以内支出由分管财务的副部长审批;500元至5000元以内支出由分管财务的副部长与部长商定后审批;5000元以上支出由部长办公会研究审批(经部长办公会确定的事项除外)。处室筹办全市性的会议或统战活动,所需经费应事先作出预算,报分管财务的部领导或部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3、各项经费应做到“收有凭、付有据”,每一原始凭证在报销前,由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在单据上简要说明用途,办公室负责人或分管财务的副部长审批签字,于每周五报销。医疗费于每月最后一天报销(如遇节假日或双休日则前移)。领取会议补贴时应附有会议报到通知,并在领取补贴单上签名。

    4、所有各项经费收付凭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审核和结算,登记入账,并定期装订成册,列入会计档案,以备送审或存查。

    5、严格控制旅差费。出差要从严掌握,统筹安排。对于出差绕道、超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或借机旅游的,所超费用全部自理。出差餐费、门票费一般不予报销。出差返回半月内应办理报销和结算欠款,逾期不报和拖欠不清的由办公室在其工资内扣还。

6、本部各项经费的支出情况,办公室每年年底向部领导汇报一次。

                

   

 

                                  中共南昌市委统战部效能建设投诉中心电话:3885663 电传:3885672

地址:南昌红谷滩行政中心市委大楼北三楼(330038)电话:0791-3885680 传真:0791-3885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