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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部机关干部职工因病住院,部领导或工会前往慰问,慰问品100元左右。对住院一个月以上的重病号或做了手术的同志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
2、本部机关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去世,按财务规定一次性补助200元。
3、统战系统有关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各民主党派副主委、工商联副会长以上负责同志、副县级以上参事及重点统战对象因病住院,部领导前往医院慰问,慰问品100元左右。
4、统战系统有关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去世,以部名义送花圈表示哀悼,并派代表参加向遗体告别仪式;科级干部去世,以部办公室名义送花圈,办公室或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向遗体告别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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