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统一战线实施“凝聚力工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委统战部、市统战系统各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市统一战线实施“凝聚力工程”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充分依托“凝聚力工程”这一载体,开展有影响、有特色的活动,使之成为促进全社会和谐的有效载体,真正成为统一战线的品牌工程。
中共南昌市委统战部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