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告

中共南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发布时间:2023-01-20 16:36:08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共南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共南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中共南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主管统战工作的市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我市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市委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单位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三)调查研究我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海外统战工作,促进祖国统一,扩大我市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上层三胞及其亲属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社会主义学院做好干部管理工作;主管全市统一战线干部培训工作。

(六)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我市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指导县、区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单位以及大中型企业的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指导市侨联工作;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十)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围绕省委统战部的工作要求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凝聚人心、服务大局为根本任务,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履职尽责,为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发挥统战作用,贡献统战力量。

(一)坚持思想引领,进一步凝聚政治共识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决学习贯彻好中央、省市关于统一战线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引导全市统一战线成员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和各具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类政治培训和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在全市统战系统拓展延伸“同心大讲堂”活动,进一步拓宽党外人士知情明政渠道,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凝聚与中国共产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的强大思想政治共识,为“强省会”战略实施凝心聚力,为南昌经济社会发展同心戮力。

(二)坚持服务大局,进一步彰显法宝作用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和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聚焦深入推进“强省会”战略实施,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大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继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度融入招商引资大局,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工作,切实维护我市民族和谐、宗教和顺的稳定局面。引导广大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投身社会服务,发挥各自在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继续涵养港澳台侨海外统战工作资源,加强经贸、文化往来交流,引导港澳台侨人士为南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坚持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积极开展政党协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巩固新型政党关系。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阵地建设,深度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中心和“洪石榴”民族团结统战品牌,持续推进宗教领域依法治理,巩固“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成果。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促进“两个健康”,深入推进工商联改革和建设,加强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建工作,推动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持续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抓好《规划》责任分工落实,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按月开展“谈心日”活动。鼓励支持各统战团体结合自身工作特色和资源优势,持续推进实践创新和阵地建设,进一步擦亮南昌统战特色品牌。

(四)坚持改进作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在政治立场、方向、原则和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略,确保党的意志和主张贯彻到统一战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勤廉机关建设,坚决纠正“四风”,教育引导统战干部担当作为、廉洁奉公,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培养、交流和锻炼,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战干部队伍。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机构11个,包括:办公室、研究室、干部科、机关总支、一科到七科。

编制人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4人,包括行政人员31人、工勤编制3人;退休人员小计12人。

部分  中共南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中共南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中共南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157.02万元,比上年增加138.90万元,增长1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7.02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中共南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支出预算总额为1157.02万元,上年增加138.90万元,增长13.6%。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19.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9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86.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1.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万元资本性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137.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37.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8.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86.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中共南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07.02万元,较上年增加88.9万元,增长8.7%。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8.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69.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9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万元,资本性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137.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7.3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32.65万元,较上年增加49.74万元,增长59.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费及人员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购置设备0万元。

项目绩效情况

1统战业务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完成相关调研走访慰问工作,统战实践创新及品牌建设,促进机关运行高效规范运转,办好或协助办好党外干部培训班,有效提升党外干部素质,组织好“暑期政治谈心”活动,组织完成党外知识分子和新阶层人士培训,做好机关党建调研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江西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等工作,指导县、区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大中型企业的统战工作。

3)实施主体:中共南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54.8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成本指标:实地走访慰问调研考察成本≤15万元

          统战理论创新(智库课题研究)成本≤8万元

          异地举办培训班人均成本≤550(天/元)

          暑期谈心活动成本≤10万元

数量指标:培训次数=2次

实地走访慰问调研考察次数=3次

暑期谈心活动开展次数=1次

统战理论创新(智库课题研究)数=2次

统战实践创新及品牌建设数=2个

质量指标:培训合格率=98%

实地走访慰问调研考察频率=100%

暑期谈心活动开展次率=100%

统战理论创新(智库课题研究)比例=100%

统战实践创新及品牌建设数比例=100%

时效指标:培训完成及时率=100%

调研走访慰问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暑期谈心活动完成及时率=100%

统战理论、实践创新完成及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外出交流活动安全事故发生数(次)=0%

服务对象满意度:培训对象满意度=98%

2、公益性岗位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确保年度公益性岗位工作高效运转

2立项依据: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洪府办抄字〔2021〕163号),设立公益性岗位,负责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等工作,并开展我市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3)实施主体:中共南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4实施周期:1年

5年度预算安排:22.5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成本指标:公益性岗位工作成本=22.5万元

数量指标:公益性岗位=5个

质量指标:公益性岗位安置资质条件符合=100%

时效指标:公益性岗位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就业增强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就业满意度=100%

3、海外联谊会项目:此项目按规定不予公开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1.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7.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主要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4.4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主要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主要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主要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财政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各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2001]中共南昌市委统战部(单位)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