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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与宗教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已成为全球的难点和热点。近些年来,民族、宗教突发事件
在一些地区时有发生;妥善处理民族、宗教突发事件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紧迫而又必须解决
的重大课题;因此,我们对突发事件成因进行探讨,把矛盾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当
地和基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诱发因素
1、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不断深入以及加入“WTO”后国际贸易往来增多等情况,境外敌对
势力趁机以创办企业和慈善捐赠等方式对我国民族地区和宗教团体进行渗透;如有的以对经
济欠
发达的老、少、边远山区,以创办企业、上项目、搞扶贫开发等方式为借口,达到其渗透的
目的;有的以慈善为幌子,实施有条件的捐赠活动,尤其是对一些宗教团体,资助其滥建寺
观教堂和滥塑佛像,从而达到其宗教渗透目的。
2、由于受历史上“左”的思想影响,遗留下一些问题和矛盾,如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团
体在落实房产政策以及开办自养事业而要求退还部分房、地产等问题上没有得到较好的落实
,由此产生的矛盾逐渐增多。
3、在深入改革,扩大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许多经济关系需要调整
,也生产了不少新的矛盾:局部与整体的利益矛盾,眼前与长远利益的矛盾,经济发展不平
衡的矛盾,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因收入分配存在差别产生的矛盾;由于
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欠发达、经济发展缓慢,造成了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和群众心里不平衡;这
些矛盾和问题如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带来不安定的因素。
4、从事民族、宗教具体工作的同志,有的对民族、宗教问题不会管、不去管、不愿管、不
敢管;有的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时,措施不力,方法不当;有的不尊重少数民族
风俗习惯,违背并伤害了民族感情。这些矛盾和问题,因疏于管理,未能及时解决,致使矛
盾激化,结果助长了事态的发展,如1993年《脑筋急转弯》事件和1998年《猪之悲喜剧》事
件就是典型的事例。
5、随着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日趋频繁,民族散杂居地区流动人口也日益增多;各民族因文化
差异、语言不同和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及民族心理的不同,往往产生一些误解而引起一些矛
盾,这些矛盾如处理不当或被坏人利用,就会造成对立情绪,甚至造成民族之间、村落之间
的械斗和流血事件。
另外,社会上一些不安定因素也是诱发突发事件原因之一。
基本对策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强调:“在当前国内外形势下,党对宗教工作
的领导,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因此,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把思想认统一到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各级党委
和政府要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并建立民族、宗教工作组织机构,统战、民宗、政
法等部门要建立专职的工作协调机制,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确保
处置突发事件有组织、有领导、有专职人员去协调管理
;与此同时还要建立预警机制,定
期排查各种隐患,制订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要做好信访工作,稳定群众的情绪,认真办理
有关提案、议案;一旦发现事故苗头,要准确掌握动态,迅速反映,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等主管业务部门汇报,并向周边地区通报信息,为党委、政府
当好参谋,提供决策依据,为解决问题赢得时间。
2、准确定性,妥善处理。对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定性,是妥善解决问题的重
要环节。当前,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大量的基本的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我们要始终坚持
“疏导教育、化解矛盾”的方针;对待参与突发事件的群众要慎重从事,切忌简单粗糙,注
意方法,慎用警力;要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或综合运用思想教育、经济、行政、法律、
政策的方法去解决。对于境内外民族分裂和恐怖分子蓄意制造事端引发的突发事件,我们既
要坚决地同分裂势力作斗争,又要尊重群众的民族感情和信教群众的宗教热情;既要严厉打
击顽固坚持反动立场的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又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
,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要注重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劝阻、疏导工作,做到晓之以理,动
之以情
,有说服、有教育、有批评、有帮助;教育并转化多数群众尤其是信教群众;教育并引导他
们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
极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教育,加强爱国主义和法制教
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自觉做到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
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国家统一。
3、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得到群众的拥护,
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是我们事业不竭的源泉。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做团结人的工作;因
此,要加强与各界党外人士的联系,加强广大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团结,把他们的力量
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个目标上来,尤其要最大限度地团结民族、宗教
界爱国人士,同时要注重培养、选拔民族、宗教界新一代代表人士,教育并引导他们认清形
势,维护大局,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用爱
国统一战线挫败境外敌对势力和境内别有用心破坏分子干扰我国民族、宗教事务的图谋;坚
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使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
国爱教的宗教人士手中。
我们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联系着本民族感情、本民族习俗等优势,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
用教规、教义和宗教道德中一些积极因素服务社会的作用;通过他们去做信教群众工作,有
些问题和矛盾由他们更直接、更具体的出面说话、协调处理,效果会更好;同时,要也倾听
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对个别的错误言行,要批评教育,不能迁
就。
4、注重调研,改进方法。朱总理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统战和宗教工作
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创造性地开
展工作。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信教群众,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宗教领域出现的
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抓好典型,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因此,我们要经常深入到
民族地区和信教群众中去调查研究,只有了解全局动态,分析难点、热点问题,找出问题症
结,研讨整改措施,掌握第一手材料,才能为当地党委和政府提出决策性的建议,提高预见
性,做到防患于未然;与此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增
强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5、发展经济,优化环境。今后无论是做民族工作还是研究民族问题,都始终要抓住民族地
区经济发展这个重点。经济发展了,就可以带起一连串的发展,而经济落后,就可能导致一
连串的落后。抓住这个题目,就可能把工作抓实,也容易与当地干部谈到一起,劲头使在一
起。为此,一方面要把群众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科技进步和勤劳致富上来,引导群众在经济
建设中施展才华,逐步摆脱宗教和迷信的影响,同时要依靠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
产业经济;只有物质富余、生活水平提高,人民方可安居乐业。另一方面要倡导和帮助各爱
国宗教团体办好自养经济实体,并引导宗教界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为营造稳定的社会
环境和推动社会进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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