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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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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下午,为期两天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圆满结束。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熊焕高、副主任姜任保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永政、余根水、熊全柏、姚燕平、连樟寿、何友德、秘书长万加良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7人出席。
副市长罗慧芬、黄春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沙闻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予郑小爱女士等三人为南昌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郑小爱等三人为南昌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南昌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南昌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表决通过了《南昌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听取并审议了关于视察我市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还对市商贸委主任喻德火,市教育局局长熊晓武,市环保局局长申少平,市水利局局长黄俊,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处长孙文新、反贪污贿赂局一科科长朱国根、公诉处检察员李霞进行了述职评议,并就其履行职责情况和述职报告进行了投票测评。会议最后还审议并表决了人事任免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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